指弹社区-「爱指弹!Love FingerStyle!」吉他论坛
标题:
吉他伴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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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yixinajiao
时间:
2009-12-22 20:47
标题:
吉他伴我四年
我从高一开始玩吉他。在平时的时候,我只是拿着谱一个劲的弹完它,但是从来不会用心去记住,一些稍难一点的技法,总是一跳而过。总以为,这样就能积少成多,量变引起质变。但是我发现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样马马虎虎的徜徉中,我发现了,我并没有离吉他更近,反而,觉得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分。说实话,我这个人做事就是马马虎虎的,什么都不求精,求准,结果,我什么也得不到。 昨天,去彩排的时候,有老师直言批评:你要好好学学吉他,我才恍然大悟,想起曾经自己的轻浮和粗枝大叶,真是后悔,如果我一开始就能脚踏实地,四年后我肯定是一个很不错的吉他手。但是,已经晚了。 我衷心的希望所有刚刚开始入门的朋友,脚踏实地,对自己负责,对事件负责,这是学吉他,也是学期其他技能的唯一捷径。
作者:
曉竹
时间:
2009-12-22 21:26
LZ的肺腑感言与我略同。同样对很多刚接触吉他的琴友说的话
作者:
Jerry
时间:
2009-12-22 23:00
恩,脚踏实地,说得好
作者:
z1734382341
时间:
2009-12-23 00:52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说的好啊!我在这个论坛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论坛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论坛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论坛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论坛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论坛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明灯,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方向,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栋梁。有楼主在,论坛的明天必将更好!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
作者:
dyd201x
时间:
2009-12-23 12:10
坚持练习,慢慢来~
作者:
yinbiao13
时间:
2009-12-25 12:39
4楼的长篇评论还真是无语。。我是刚入门的,对于楼主的告诫,我记住了,现在从一点一滴的细节做起,这样才能学好琴的
作者:
kinwal
时间:
2010-1-13 19:05
对于自学的朋友,我觉得,不能想当然地练琴,一定要自找资料,科学点,有针对性学习,才是正道!我学吉他一年,全凭自己以前对吉他的理解,以为一味练习爬格,没有针对性,实在难以提高
作者:
发现美1122
时间:
2010-3-20 12:15
建议楼主先学乐理~~~~在百度有一个基督信徒叫宋大叔~他教的乐理很清楚很明白
作者:
kapo
时间:
2010-8-1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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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x2
时间:
2010-8-27 13:52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练习、积累,会有成功的一天的!
作者:
好大的头
时间:
2010-8-28 23:06
看到问题就好,晚倒是不晚,我都36了,刚开始练吉他,即便你现在回头练,也比我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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